校内各单位:
我校2019-2020学年度外籍教师聘任工作现已启动,为使聘任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根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一、聘任要求
此次聘任外籍教师的类型、拟聘人选应达到的条件、聘用程序及各单位工作职责,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北航外字〔2018〕6号)规定执行。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新聘人员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籍教师聘用申报表》(附件1,根据拟聘岗位等级选用对应表格)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籍教师求职申请表》(附件2)
3.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工作资历证明/推荐信2份:目前在国内其它单位工作、拟转聘至我校的外籍教师,还需提供现单位为其办理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外国文教专家推荐信》(附件4)及双方同意解除现有合同的协议。
6.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7.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体检证明
9.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
10.随行家属(如有)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婚姻或亲子关系)
第4-10项材料具体要求,严格按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执行;其中,拟聘人选达到A类人才标准的,部分材料可按规定免于提交,具体要求请联系国际交流合作处确认。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逐字句对照的中文翻译件(护照/国际旅行证件除外)。未按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续聘人员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籍教师聘用申报表》(附件1)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籍教师求职申请表》(附件2)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籍教师综合评估表》(附件3)
三、工作安排
用人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将计划于下一学年入职、并已提交背景审核材料的拟聘人选申请材料提交至外籍教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学校将于5月下旬召开2019年度外籍教师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拟聘用为高级岗位的外籍教师聘用资格等相关事项。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中级及以下岗位外籍教师聘用申请,按管理办法完成审批流程。
审批通过后,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外籍教师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国际交流合作处协助办理外籍教师来华相关证件。
联系人:王凌沛、曲玥
联系电话:82339376、82313662
办公地点:国际交流合作处专家交流科(西小楼105室)
校外籍教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