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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5: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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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持续提升国际化办学能力,深入实施学校“UPS国际化发展战略”,支持学院以开拓院级合作伙伴关系和建立院级国际合作项目为目的的出访活动,推动院级全球合作网络与平台建设,拓展学院与世界一流大学及其学院(系)的交流合作,推进学院国际化发展,2023年学校实施“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本计划支持学院以拓展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建立院级国际合作平台和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为目的组团出访。课题研究、学术会议、一般性出访均不属于本计划资助范畴。

(二)申报计划应建立在对学院国际化发展全面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切实围绕学院建设发展目标,以世界一流大学学院(系)或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为合作对象。重点支持学院与在世界排名中综合实力靠前、学科水平领先的大学建立合作关系或合作项目。

(三)学院须与访问单位的相关学院(或系)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协议应为以下类别之一:

1.学院级合作框架协议;

2.学生交换项目或双学位项目协议(基于互免学费、互认学分、互派学生的项目);

3.共建学科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协议。

(四)访问单位的综合实力和学科水平、合作协议签署情况及学院历年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申报项目评审主要衡量指标。

(五)出访应按照国家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要求,出访国家数不超过3个,一国访问不超过5天、两国不超过8天、三国不超过10天。每团出访人数不多于6人。

(六)本计划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实施完毕,逾期将无法完成报销手续。

二、资助标准

重点项目:3-5个,全额资助,包括往返经济舱机票、食宿费(标准可参见http://id.buaa.edu.cn/cgcj/kzbz.htm)、城市间交通费等。

普通项目:5-8个,资助标准为亚洲国家及地区为8000元/人,其他国家及地区为15000元/人。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申请书》(见附件),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4月3日16:00前将纸质版一式5份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02室,电子版发送至leiym@buaa.edu.cn。

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XX学院全球合作伙伴建设计划”,学院名称应为规范全称。

申报材料内容不应涉及保密信息,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进行去密处理后再报送。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以确定资助项目。

联系人:雷一鸣

电  话:82313662

邮  箱:leiym@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部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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