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近日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通知,经与英国驻华大使馆协商,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赴英签证被拒者,可请英国的导师重新发邀请信,邀请信除原有内容不变外,需加入:被邀请者拟在英国完成联合培养博士的一年(以内)的课程或研究任务,经费由中国留学基金委支付等内容。邀请信可以是从英国本土发出的传真件(对于第一次申请英国签证的联合培养博士生,仍需持邀请信原件申请签证),不需要办理工作许可,即可重新申请签证。
特此通知,请各位同学尽快办理。如有问题,可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演杨老师(电话:82317759),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
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200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