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事管理  >  师生服务  >  正文
外事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事管理  >  师生服务  >  正文

关于重申因公出国(境)人员购买境外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1日 13:20    来源:

  • 分享

各位老师、同学:

为了确保因公出国(境)任务的顺利进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预防,确保我校师生在境外的安全和医疗保障,学校要求因公出国(境)的教职工和学生,均需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特此重申。

请各位老师、同学充分认识到购买境外保险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请各位老师、同学在领取出国(境)任务批件(批复)时提交保险单的复印件。保险费用在报销当次出访差旅费时一并予以报销。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0-07-01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邮编:100191

电话:010-82338050

传真:010-82328036

版权所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