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暑假临近,为了方便大家办理出国(境)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有出访计划的各位老师尽早提交出访申请。
2. 暑假期间,国际交流合作处出国出境科将于每周二、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办理出国(境)手续。请大家在上述时间内办理出访审批和相关手续。
3. 请在准备出访材料前,认真阅读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出国出境”栏目中的“出国(境)流程”,确定出访路线和行程,并按要求逐项准备相关材料。批件一旦下发,必须严格按批件中规定的出访时间、出访路线执行出访任务。
4.请各位老师在归还因公护照前自行留存护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国出境科不负责查询护照信息和以往出访记录;根据国家规定,没有新的因公出国任务,因公护照一律不予借出。
特此通知。
祝大家暑期快乐!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