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事管理  >  师生服务  >  正文
外事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事管理  >  师生服务  >  正文

办理立陶宛签证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9日 13:13    来源:

  • 分享

所需时间:提前18个工作日申请签证(2019.3.9更新)

要求项目

    1、批件复印件2份;

    2、政审原件2份;

    3、护照首页复印件;

    4、邀请函(需经立陶宛移民局批准);

    5、英文酒店订单;

    6、英文机票订单(要求有酒店地址,及所有入住人姓名);

    7、3万欧元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申根国地区保险时,目的国必须注明申根国或申根地区,不能只写单一国家);用护照号买保险;需有被保人的姓名及拼音;必须打印清晰,否则使馆退件;

    8、《立陶宛签证申请表》1份(在线填写并打印https://visa.vrm.lt/epm/pages/applications/applicationEdit.xhtml),白底小2寸彩照1张(格第26项,过去三年的申根签证要填写完整;“首入申根国”选项填写飞机落地后的申根国);

    9、《教师费用证明派遣函》电子版修改后发送至cgk@buaa.edu.cn,外事处出具,文件以“姓名-国家-出访类别-费用证明”命名,如“张三2人-法国-合作研究-费用证明;
    10、《中文照会模板》《照会译文》电子版修改后发送至cgk@buaa.edu.cn,文件以“批件号+团长姓名”命名,如“北航出字[2016]0011号+张三”

    11、欧洲名单表(三人及以上)。

    1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留指纹那次签证页复印件(留过申根国指纹的申请人)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邮编:100191

电话:010-82338050

传真:010-82328036

版权所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