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事管理  >  师生服务  >  正文
外事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事管理  >  师生服务  >  正文

办理冰岛签证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9日 11:28    来源:

  • 分享

所需时间:提前18个工作日申请签证(2019.3.7更新)

申根国家于2015年10月12日开始对中国申请赴申根国签证人员留取指纹

要求项目

      1、批件复印件2份(正反双面复印);

      2、政审原件2份;

      3、邀请信原件(邀请方email到使馆一份);

      4、《教师费用证明派遣函》电子版修改后发送至cgk@buaa.edu.cn,外事处出具,文件以“姓名-国家-出访类别-费用证明”命名,如“张三2人-法国-合作研究-费用证明”;
      5、《中文照会模板》《照会译文》电子版修改后发送至cgk@buaa.edu.cn,文件以“批件号+团长姓名”命名,如“北航出字[2016]0011号+张三”

      6、冰岛签证申请表;

      7、白底小二寸彩照2张(必须为6个月内近照);

      8、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持批件至综合服务大厅6号窗口领取);

      9、英文机票订单;

      10、英文酒店订单(要求有酒店地址、多有入住人姓名);

      11、保险原件+复印件(购买申根国地区保险时,目的国必须注明申根国或申根地区,不能只写单一国家)必须打印清晰,否则使馆退件;

      12、签字卡复印件。

      13、5年内若在申根国使馆录取过指纹,请提供录指纹那次签证页的复印件

    使馆网站: www.iceland.is/iceland-abroad/cn/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