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港澳台  >  学生事务  >  港澳台学历生  >  管理规定
港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  港澳台  >  学生事务  >  港澳台学历生  >  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

为提升我校港澳台学生管理教育服务工作水平,明确港澳台学生各类事务的政策规范和办理流程等,为港澳台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我校各相关部门办理港澳台学生事务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学生工作部

1. 指导相关学院关注港澳台本科生、研究生思想教育、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2. 指导相关学院专门负责联络港澳台学生的辅导员做好谈心谈话、组织好国情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学业与发展支持辅导和综合素质拓展。

3. 加强港澳台研究生师生关系建设,指导学院组织港澳台研究生导师相关培训,进一步促进导学关系。

4. 负责港澳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评定工作。

联系人:许政

办公室:学院路校区东办公楼408

电话:010-82339916

邮箱:buaa_xz@buaa.edu.cn

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开具港澳台学生在学证明。学生可持学生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回乡证)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西小楼205室办理。

联系人:曹奇正

办公室:学院路校区西小楼205

电话:010-82338394

邮箱:caoqizheng@buaa.edu.cn

三、教务部

1. 受理已通过学院审核的港澳台本科生学籍异动申请,包括休学、复学、转专业、延长学习年限、退学等。

2. 组织相关学院管理港澳台本科生成绩、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工作。

联系人:武文珺

办公室:学院路校区东办公楼317室

电话:010-82314722

邮箱:wuwenjun@buaa.edu.cn

有关港澳台学生事务的具体办理事宜请参见附件港澳台学生手册。




附件【港澳台学生手册.pdf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邮编:100191

电话:010-82338050

传真:010-82339376

版权所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