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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现将我校本年度博士生申请延长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

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未被派遣国列入2024/2025年度奖学金计划,已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已完成文献综述与论文开题、已通过中期检查,奖学金资助期限将于2024年7月或2025年1月到期(含目前正在休学,奖学金资助期限将在2025年1月到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学业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对已办理过延期的,不再受理申请。


2.申请流程与要求

(1)申请人填写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简表》(见附件),其中包括本人学业进展报告,说明是否已完成文献综述与论文开题,是否完成中期检查,详述申请延长资助期限的必要性及申请时长(一学期或一年),于2024年4月25日前提交至以下电子邮箱:huangping@buaa.edu.cnfso@buaa.edu.cn。(邮件标题命名方式:本人学号 + 英文名 + Scholarship Extension)

(2)国际学院将对申请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向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放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指南。

(3)初审通过的申请人须按照奖学金年度评审相关通知参加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并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

(4)指导教师在系统中提交学生年度评审及延期申请审核意见。

(5)院校审核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请注意:过期不予受理;申请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奖学金期限延长申请最终审核结果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复。


如有问题,请联系:黄老师 82316196,高老师 82316488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简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学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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