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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申请办法(新版)


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由与北航有合作协议的境内外学校、组织机构、政府部门、驻内外使领馆推荐的外国留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校际交换生,含新生和在校生。


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的奖励等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的奖励等级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两个等级。其中:

全额奖学金:含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参照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标准);

部分奖学金: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20%、50%、80%或100%学费)、全部或部分住宿费、全部或部分生活费。

备注:校际合作项目大学推荐的交换生一般只提供学费奖学金或按照校际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新生申请条件

1.符合北航留学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须由与北航有合作协议的境内外学校、组织机构、政府部门、驻内外使领馆推荐。


(二)在校生申请条件

1. 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且在校学习满一学年的学位留学生(指本科生和研究生);

2. 每年须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年度评审,通过年度评审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


(三)违反校规校纪者及无故不参加年度评审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的申请方式与申请时间

1. 新生申请者向北航国际学院留学生奖学金办公室提交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经推荐学校或机构签署意见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推荐表》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交换项目申请表》。申请时间为每年12月30日至5月25日期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2. 在校生申请者向北航国际学院留学生奖学金办公室提交由学生本人填写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年度评审时间为每年5月,以当年通知为准。

3. 经过评审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留学生专项合作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北航国际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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