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启动,凡2016年9月后仍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必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包括原计划2016年6月毕业,并已申请延长学习期限的博士研究生)。 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4日将《评审表》填写完成,提交至国际学院留学生事务办公室206房间(研究生)、208房间(本科生)及204房间(MASTA)。无故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下学期起将被取消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
附件:点击下载表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国际学院
2016年4月6日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邮编:100191
电话:010-82338050
传真:010-82328036
版权所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合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