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现将我校本年度申请延长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博士研究生:
对于学习认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已完成论文开题,个别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学业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应当提交: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
(2)本人学业进展报告。其中应说明是否已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详述申请延长资助期限的必要性及申请时长(一学期或一年),并提交本人指导教师的意见。
(3)参加并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
(4)单方奖、国别奖项目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原则上应提交本国驻华使领馆的同意函。
2.其他学生:
国别奖、单方奖学生,如确需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请向本人来华前受理奖学金申请的机构提出申请。
“高校研究生项目”硕士奖学金生(CSC编号中含GXZ、GXY、SLJ、DFH),一律不受理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申请。
3.申请时间
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学生,请在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的同时提交本人的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请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以下电子邮箱:wangzhifei@buaa.edu.cn。
过期不予受理;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奖学金期限延长申请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学院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