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见附件)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可申请“人才签证”(R字签证)来华。
外籍人才可持《高端人才确认函》在我驻外使领馆申请R字签证。
拟为外籍人才申请《高端人才确认函》的用人单位,须于外国专家拟入境日期前至少2个月将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2. 护照信息页扫描件(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3. 个人简历,需列出其自本科以来的全部教育经历,以及毕业后至今所有工作经历(中英文对照,缺失月份不得超过6个月)
4. 符合A类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入选人才计划证书、国(境)外任职证明等)
5. 如外方未与我校签订正式人事聘用合同、仅为每次短期来校交流合作的,需附来华详细在校日程(具体到天)、双方合作已有成果及未来合作计划说明;
学校审核通过后,向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申请办理《高端人才确认函》。
办理完毕后,用人单位将《高端人才确认函》发至外籍人才,由其凭确认函及其他我驻外使领馆要求的材料申请“人才签证”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