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聘仪式主要由拟聘单位负责安排,国际交流合作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拟聘单位在接到学校下达含有“同意授予申请人我校名誉学衔”的《北航授予境外人士名誉学衔批复表》后,应与名誉学衔受聘人尽早商定举行授聘仪式的日期,并至少提前两周将仪式的具体日程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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